建议判处河南玛莎拉蒂肇事者谭美美死刑!
建议判处河南玛莎拉蒂肇事者谭美美死刑!
文/肥猪满圈
这个就是河南商丘永城市玛莎拉蒂肇事女司机谭美美,撞死俩人撞伤4人。我找了半天,就这一张不打马赛克,您凑合看。
最近几年,美女炫富惹事儿的,越来越多。先有郭美美炫富,哦,不对,郭美美是好人,不该说郭美美,没她,我们还都被蒙在鼓里呢。再有就是非洲什么大使卢俊青女儿,叫卢美美,大家还记得吧?要给非洲建多少学校?500?5000?还是50000万所?用键盘打数字时,我都得反复看几遍,生怕打错0了。
再有就是前几天的那个视频,发生在今年3月份北京大兴的王兮兮,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主播,拦住送快递的小哥,一顿拳打脚踢,还说人家打了她。此女之卑劣恶心无耻凋敝之行为,真的,还女主播,我去,你就是女总统,你也是一个没底线的最下贱的女渣。
其实如果各种不良物种(官员)丢人现眼之前,我是真不知道江诗丹顿、什么百达翡丽、什么宝玑 宝珀 劳力士等等。你要戴一浪琴,出门你都不好意思露胳膊,人家以为你戴的是一浪莎袜业呢。
在郭美美之前,我是真不知道玛莎拉蒂,没听说过,和个鱼叉似的LOGO,看着也不咋好。但是随着郭美美的“进去”,好几年没再听到过玛莎拉蒂再出事儿了。
突然,昨天咣当一团火,一视频,玛莎拉蒂又出事儿了。这回,是一河南农村的富二代,傻白贱。
话说一宝马7系车,在等红灯,人家规规矩停在路口红灯,突然间后面来一车,一点没刹车,就是这个傻白贱开的玛莎拉蒂,我目测车速超过100,直接,只给啊,没任何迟疑地,直接撞在等红灯的宝马车屁股上。
把宝马车撞出去几十米远,宝马车直接过了红绿灯,随之,宝马车起火,迅速燃烧,大火瞬间吞没了整个宝马车。宝马车被撞的严重挤压,即便是不着火,估计车内人员也生命堪忧,估计活不了。
大火呼呼地燃烧,视频中,我没见车门打开。
看了视频,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哪儿啊?谁和谁?这是要干嘛?不要命了?这是要和谁玩儿命啊?
通过这几天的新闻,我们得知,车祸发生在7月3号的夜间10点42分。发生的地点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和永城路的交叉路口,肇事女的姓谭。
我就觉得中国井芳(谐音,你懂得)有点意思,一个这种事儿,还有啥隐瞒的吗?全国人民都看到了,你还谭某呢?她醉酒后撞了人,死了俩人伤了四个,你还谭某呢?隐瞒什么啊?我们认同尊重好人的个人隐私,但是这种货,她活着,随时危及别人生命,您有必要尊重她的所谓隐私权吗?
谭某,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一百六七甚至更高,具体多高,以噹媒为准吧。
前车,也就是被撞车宝马车内,后座2人当场死亡,司机受伤,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呢。据称司机2度烧伤,我不懂2度烧伤算严重还是相对轻。
后车,也就是那个傻傻白炫开的玛莎拉蒂,一共3人,据说是2女1男,3人皆受伤,而且都挺严重的,都在重症监护室。
此傻白炫事发河南永城市,永城市是河南商丘市下辖的县级市,其人口大约160万左右,著名的旅游景点芒砀山,便在永城。
大河报消息,7月3日22时42分许,在永城市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女司机谭某醉酒后驾驶一辆车牌为豫NE××55的玛莎拉蒂追尾一辆正在等信号灯的车牌为豫N0××2L的宝马车,宝马车瞬间被撞飞数十米远后,爆燃成一个火球。
据称肇事女司机谭某,23岁,刚从某职业学院毕业。谭某其父母,早年在永城茴村镇做牛皮驴皮生意,赚了不少钱,家境,应该是比较富裕,要不也会给傻白炫弄一辆玛莎拉蒂让她嘚瑟。
根据知情人透漏,事发后,谭某母亲几乎崩溃。我觉得,谭某母亲几乎崩溃晚了,早崩溃点儿,能出这事儿吗?
还有说谭某现在重症监护室,情况非常不好,我只能说,善莫大焉。
我不想过多地指责谭某,但是,如果让我说心里话,我希望谭某“情况不好”到最不好,监护几天,急转直下。来年清明,生前几个要好的闺蜜,如果能来祭奠一下,我认为,这就是谭某最好的归宿。
千万别康复出院,一旦康复,等待你的,必然是多重重罪的刑事指责,其死刑基本无大出入。到时候,不还得费一颗枪子儿?而且你妈,还得崩一次。这一次,未必是崩溃,也许是血崩呢。
据称宝马车内2位死者是同事关系,其中1位死者今年45岁左右,家里有两位年近八旬之父母,下有3个孩子,其中2孩子未成年
除了肇事之傻白炫的谭某之外,还有跟班儿之刘姓男,24岁。张姓女,21岁。他们在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喝酒,酒后3人上车,谭某开车。傻白炫谭某驾车晃晃悠悠,在事发附近路段,已经撞了8辆车了。
媒体说轻微剐蹭,再轻微,也是肇事逃逸无疑。
为啥谭某开车,速度那么快就撞上前车的宝马了?不就是前面不已经撞了8辆车了吗?这是肇事逃逸,要跑,结果才撞上在路口等红灯的宝马车,从而导致2人死亡4人住ICU的重大交通事故。
除了前宝马车的两位逝者,其宝马车司机王某,深二度烧伤,死不了但是估计终生残废了,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玛莎拉蒂的女司机谭某肝挫裂伤、胸骨柄骨折。玛莎拉蒂车内唯一的男士刘某肺挫裂伤、侧骨骨折。玛莎拉蒂车内另一各女孩儿张某,其腹腔积液,3人目前看死不了,但是都在重症监护室。
永城市巡捕房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从快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如果他们不“表示”,我们也没啥期待,但是他们一表示,我们知道,就更没期待了。
为啥要表示一下?不就是该巡捕房知道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信任度,近乎於圈儿吗?
因此说,信任啊,是长期积累的,而不是瞬时间就能建立起来的。“表示”,啥意思?我欠你500块钱,我见到你,我才会说,你的500块钱,我下个月还给你啊,你别着急。如果,我根本就不欠你钱,我见到你,我会和你说“你的500块钱我下个月再还给你吗?”。
这不此地无银……
据称,此案发生后,引起网民热议,出现各种推测,对事情真相提出一些质疑。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以官方发布信息为依据,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秩序。
是啊,关键是对这个富二代的傻白炫,你们会秉公执法吗?你们如何让我们信任你们是秉公执法呢?而且,尤其是豫之司法环境,我们,怎么信任你们?豫之司法!
我翻阅了一下,有类似案例,但是没这个严重,都判处了无期死缓死刑的都有。
而这个傻白炫谭大小姐所犯之罪行,数罪之并罚,最低应获死刑。法律如果有腰斩 点天灯 五马分尸 下油锅等等,我认为此厮之傻白炫应获最严重的那种死法。
别看某些傻×儿律师的言论,他们整天不学无术,其法律知识以及储备,还不如一般的法律爱好者懂得多。
估计很多人都知道,女司机谭某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判罚就是死刑。
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直接的开车撞死人的死刑条款,因此只能借鉴。我估计很多人也在找,想先睹为快自我判罚一下这个谭美美到底死得了死不了?
不得不说,中国《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制定的就有问题,可以说是漏洞百出,如果您光看法条儿,根本没办法理解啥叫危害公共安全罪?
先得说,“故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首要要件儿就是必须存在“故意”,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总之是故意。
“故意”指的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对他人造成伤亡或者重大损失,但是依旧我行我素,这叫故意。
我不知道司法是怎么解释的,但是我相信,它不如我解释的明白,它的官话,很多人看不懂。
很显然,肇事的谭某,肯定存在故意,而且必须是故意。因为你前面都已经撞了8辆车了,你还跑,往哪跑?你要干嘛?这不就是不容分辨的故意行为吗?没毛病吧?
根据永城井芳的通报,也是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开车的小娘们儿谭美美和其他俩狗男女朋友刑拘的。
我们说“危害公共安全罪”奇葩。它就奇葩在他的众多衍生罪名儿的设计上。现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共有47个罪名。我就不一一罗列了。我估计以后的“刑法修正”,还得成批增加,那这就不叫“法”了。
或者干脆,把“危害公共安全罪”单个拎出来得了,单独成立一部法律。其47个衍生子,可以详尽之?
有人说,谭某是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危险驾驶罪,我认为,这两个罪都不是,因为这俩罪的最高刑期才7年,法条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说,这个刑不重,最高才7年。
有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这个法条,太复杂,很多律师也弄不清楚,我在这儿,也不赘述。但是,我可以把谭某必须死刑的法条找出来。
根据《刑法》第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个法条例,有谭某必死的法条,那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这几个字。
估计有人觉得谭某和危害国家安全不搭界,《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共包括47个罪名,但是和谭某最接近的就三个,分别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是危险驾驶罪指的是没有引发事故的事故的驾驶行为。比如我开车,你在我前边画龙,你别我呗,对吧?拦着我,不让我超过你,你蛇形开车,这叫危险驾驶。
如果你的行为因此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包括故意和过失,这叫交通肇事罪。
但是,关键来了,您好好看,我写这个不容易,因为我不是律师,因此我得研究很长时间法条,包括找相关案例,我才能写的出来。
但是,比如说本案,谭某在出事前,已经和8辆车剐蹭,已经肇事,她现在属于肇事逃逸。这叫故意行为,明知道会有危害,可能会因此而撞死人,但是,她依然开车夺路而逃。
我前面说了,她存在“明知”的“故意”,知道可能的严重后果,但是依旧以危险方式继续逃跑。
这——就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以说,根据刑法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您觉得女傻白炫谭美美算是过失犯前款吗?肯定不是,她不但不是过失,而是主观故意对吧?因此,她得死罪。
至于情节轻微,那就和谭某更不搭嘎哒了。
以后记住了,“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是非故意,谁愿意撞人撞车啊对吧?
而“危险驾驶”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都属于主观故意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就是开车故意撞死人而被判处死刑的,有先例。
金某,酒驾,酒精含量251,开始是撞一自行车,不顾看热闹的人群阻拦,驾车逃跑,结果把另外一个人卷入车底并且拖行了400多米,当场致其死亡。金某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二审,继续死,缓期二年执行,夺某某权利一辈子。
另外一个案例,佛山黎某,酒后撞伤一人,继续开车撞坏治安亭,掉头再继续开,又撞死俩人。经查,黎某酒精含量为369.9毫克/100毫升。我不知道,这是一个啥概念?
我能喝六七两白酒,我如果喝到酒精含量350毫克,估计我得喝2斤甚至3斤52度的白酒吧?
撞死俩人,黎某根本就不知道,黎某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死,二审还是死。
最奇葩的是罪镐珐的死刑复核,您听了,一定会鄙视罪镐珐的。
罪镐珐认为黎某在重醉酒状态,自己完全不知道,因此这不属于故意,而是间接故意,因此发回重审。
看了吗?罪镐珐竟然同情喝酒的。
我简单说,发回重审,黎某家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最终黎某无期徒刑!
当然了,此案,发生在2006年。如果是今天,罪镐珐绝对不敢再这么做,这不等于是纵容犯罪吗?按着罪镐珐的意思,很显然,张三严重醉酒之后,宰28个人,醒酒后,说张三宰人了?张三说你可拉倒吧,你才宰人了呢。
张三,会因此而减轻罪责吗?
说句心里话,我对此啊,真的是很无语。我认为,你醉酒之后所干的事儿,应该属于犯罪的加重情节才对,不能因为你喝酒了,你所犯的罪因此还能减轻。
喝酒,难道还有理了?真是奇葩法律奇葩国家奇葩法院!
此文,已经5000多字了。我尽快结束,最后再问一个事儿,看看谁能回答?
肇事的河南傻白炫谭美美,肇事之后即被抓,哪有时间还把微博删的一个溜光啊?到底是谁给删的?
我们常人啊,一般来说,你的微信密码,别人知道吗?你的微博密码,别人知道吗?常规的,一般都是只有自己知道对吧?那么,到底是谁,删除了谭美美的所有微博内容?
难道是要欲盖弥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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